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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浙江省财政厅:2023年11月1日起,400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留给中小企业!

更新时间:2023-10-17 来源:

 

【征求意见】浙江省财政厅:2023年11月1日起,400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留给中小企业!

renewinfo 绿纽科技 2023-10-1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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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民营经济32条政策,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齐鲁

联系电话:0571-87057612

传真:0571-87056984

电子邮箱:zjcztcjc@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省财政厅,邮编:310006

 

附件: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