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电平衡测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1-09 15:36:21 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节能降耗项目的实施,加大技术节能力度,现就申报2017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电平衡测试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7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
(一)申报范围(附件1)
1、工业节能: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区域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气、LED绿色照明、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更新、能源结构优化;
2、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废弃物再利用、生活垃圾再利用、新能源应用;
3、其他领域节能:建筑节能、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商业和民用领域的节能改造。
(二)申报要求
1、全区工业、商贸和旅游企业实施的,能够于2017年12月底前完工运行,并取得投资凭证的节能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后须具有明显的节能、延长废弃资源利用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区域节能降耗的效果,项目节能率要达到5%以上;
3、项目的实际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4、单个企业的多项节能改造内容原则上应综合为一个项目申报,与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无关的建设内容不得列入。已享受过或已申报区级财政其它政策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年耗标煤千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的项目优先列入计划;
6、申报项目的同时办理节能项目备案手续,取得《萧山区企业节能项目备案通知书》;
7、申报项目将择优列入2017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并按区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财政资助。
(三)申报材料
1、《2017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2017年萧山区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一)申报对象主要为全区工业及商贸、旅游企业中的重点用能企业,环境治理压力较重的企业,以及各行业中规模较大、素质较好、能在清洁生产方面发挥带动作用的企业;
(二)根据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做好清洁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207号)文件要求,已完成前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每5年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申报企业须填写《2017年萧山区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申请表》(附件3),经各镇街场、平台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
(四)申报企业经审核列入计划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的指导下,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清洁生产方案,并认真加以实施,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五)列入计划的企业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验收合格后,按区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财政奖励。
三、申报2017年萧山区电平衡测试计划
(一)申报对象主要为工业、商贸、旅游等年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须填写《2017年萧山区电平衡测试计划申请表》(附件4),经各镇街场、平台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
(三)申报企业经审核列入计划后,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电平衡测试工作;
(四)列入计划的企业在完成电平衡测试并验收合格后,按区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财政奖励。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请各镇街场、平台及主管部门做好传达、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工作;
(二)本通知相关内容可在萧山工业网(www.xsgy.gov.cn)上查询并下载。
联系人:节能项目 张洁 82705238
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傅涵 82705237
电平衡测试项目 施超 82705237
附件1:http://upgov.xsnet.cn/uploadfile/2017/0109/20170109033856226.xls
附件2:http://upgov.xsnet.cn/uploadfile/2017/0109/20170109033912441.xls
附件3-4:http://upgov.xsnet.cn/uploadfile/2017/0109/20170109033927116.doc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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