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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6-23 来源:

 

发布者: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人数: 45次
 
 

 

杭人社发〔2017〕159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77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17年计划选拔第一层次培养人选5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5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选500名并择优选择50人给予资助。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培养人选在全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尤其注重选拔信息、文化创意、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健康、时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十三五”时期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员,关注信息(智慧)经济产业紧缺人才、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以及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群体。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市)每个层次的推荐人选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50%。

1.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各区、县(市)2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8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2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5名。其他市直单位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人选也可推荐,总数不超过3名。

2.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各区、县(市)8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12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3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8名。其他市直单位1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5名。此外,各区、县(市)另增加金融企业专项推荐指标1名。

3.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各区、县(市)22名,杭州师范大学20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15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其他高校10名,其他市直单位5名。

4.第三层次资助人选:各区、县(市)2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8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2名,推荐人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5名。其他市直单位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人选也可推荐,总数不超过3名。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应符合《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规定的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一人员不能推荐多个层次。曾入选市“131”培养计划的人员中,第三层次人员可推荐第三层次资助,其他人员不可推荐已入选的层次。各层次推荐人员超过1名时,应排序。对于各区、县(市)第二层次金融企业专项推荐指标人选,应与同层次其他推荐人选一起排序,并在汇总表排序栏中加注“金融专项”字样。

四、选拔推荐的程序

各区、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区、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选拔推荐工作由市属主管部门负责。在我市创办企业的省部属单位工作人员,只有正式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才可在我市申报。

(一)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其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的同时还需网上申报,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重要学术技术兼职、主要荣誉证书、重要专业技术成果奖项、专利、标准、科研项目、代表性论著等证明材料请根据网上申报具体要求(附件4),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附件栏相应位置。

(二)市直单位和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25日前报送市人才服务局,同时网上报送推荐材料。正式上报推荐材料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还应到推荐人选单位实地考察。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第三层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情况,分类组织由市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给予资助的第三层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提交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小组审定后公布。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综合报告1份(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供),综合报告要求简要说明候选人的数量、产生程序等情况。

(二)《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表式见附件2,表格填写参照范例),同时上报电子文件(Excel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数据后,按样表表式进行修改)。

(三)带水印的《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式见附件3,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四)推荐人选简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review.train.gov.cn。《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表》(附件3)样表可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新闻中心-专题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专家管理-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汪露琳,联系电话:85252672。

杭州市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评荐处 张洁,联系电话:85166513,邮箱:982530364@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5号杭州市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评荐处,邮编:310004。

 

附件:附件1:选拔条件.doc

    附件2: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4:网上申报具体要求.doc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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