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省培育新动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编制浙江省培育发展新动能计划,根据市发改委通知,现组织申报新动能项目,包括“2018年拟开工推进项目”和“2018年至2020年的重点储备项目”,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分为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未来产业、平台项目和其他类6类在建、已立项未开工或谋划项目。
数字经济:指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机器人、电子信息设备等相关领域产业项目;
生物经济:指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服务等相关领域产业项目;
绿色经济:指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等相关领域产业项目;
未来产业:指航空航天、量子信息、增材制造、柔性电子、前沿新材料等相关领域产业项目;
平台项目:指聚焦以上领域新动能培育的创新创业平台型项目,如科技城、特色小镇、产业基地等。
其他类:可以填写以上未涵盖、但与新动能培育紧密相关、较重要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1、项目投资额标准:产业类项目应大于1亿元;平台类项目应大于10亿元;
2、业主单位指承担该项目的业主单位,责任单位指该负责管理该项目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3、备注里可填项目的特殊标签,比如省市县长项目、省市领导联系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等等;
请有意向单位于3月12日下班前反馈电子版。
(联系人:徐凯华,联系电话:87703381,QQ:2965513279)
区发改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