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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关于兑现平台引进或培育国高企奖励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6-3 来源:

      各有关园区、空间等平台单位:

      根据《下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下政函〔2018〕28号),经研究,拟兑现对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平台奖励政策。

 一、政策内容

      “空间、园区等平台每引进或培育1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应为上年度从区外迁入且有效期至少两年。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注册在平台并实际入驻在平台内,并最近一年在平台内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平台包括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中国产业园、健康产业园等科技平台。

二、提交资料要求

1、引进或培育信息表;

2、高企引进或认定时房租合同或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为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不需要提供工商注册信息。

 三、截止日期

      请相关平台单位于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报送至区科技局(白石路202号5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