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登录注册会员
锟斤拷锟斤拷锟劫碉拷
您的位置 首页 锟斤拷锟斤拷锟劫碉拷

【杭州市】2020年省级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杭州市各区申报要求!

更新时间:2021-5-18 来源: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各企业于2020年10月8日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将于10月15日前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省级企业研究院:请各企业于2020年10月8日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下城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申报截止时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逾期影响申报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2、省级企业研究院申报材料企业承诺和政府意见页纸质于10月9日前交到区科技局,其他见省市通知。

 

拱墅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25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稿报所属街道(园区),各街道(园区)将推荐汇总清单于2020年9月30日前盖章交至拱墅区科技局1525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省级企业研究院: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25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稿报所属街道(园区),各街道(园区)将推荐汇总清单于2020年9月30日前盖章交至拱墅区科技局1525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2、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证明”由区科技局统一开具。
省级企业研究院:“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证明”由区科技局统一开具。

江干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江干区企业请于2020年10月8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西湖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西湖区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
省级企业研究院:西湖区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
省级企业研究院申报材料中第五部分:主办企业承诺及政府意见表于2020年10月9日前交西湖区科技局711办公室;

余杭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29日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省级企业研究院: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29日前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滨江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各企业于10月9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区科技局10月10日上报杭州市科技局。
省级企业研究院: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网络提交,区科技局10月10日上报杭州市科技局。

萧山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份(主办企业承诺及政府意见表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于9月30日前上报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政府综合楼534室)并完成网上提交。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寄送,收件人:萧山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倪钊叠 ,地址: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电话:82898517,邮编:311202。近三年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我局将统一查询,申报企业务必准时提交材料,否则将无法进行统一查询。
省级企业研究院: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主办企业承诺及政府意见表单独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于9月30日前上报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区政府综合楼534室)并完成网上提交。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寄送,收件人:萧山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倪钊叠 ,地址: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楼534室,电话:82898517,邮编:311202。近3年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违法情况我局将统一查询。申报企业务必准时提交材料,否则将无法进行统一查询。

钱塘新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29日前完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至“浙江科技大脑”;“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证明”由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统一出具。 市科技局将于10月15日前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提前预申报至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并加入相关工作联络群;

2、省级企业研究院:请各企业于2020年9月2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及时提交。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提前预申报至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并加入相关工作联络群;近3年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违法行为由经发科技局统一出具。
临安区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9日上午10点申报系统提交,并交一份纸质材料到区科技局高新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2、省级企业研究院: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9日上午10点申报系统提交,并交三份纸质材料到区科技局高新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富阳区

1、省高新研发中心、省级研究院:截止10月8日。
2、企业完成网络申报后,打印承诺书纸质件盖章签字交到区科技局。

桐庐县

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请各地科技局自行确定企业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各地科技局于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市科技局;“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证明”可推迟到10月15日前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于10月15日前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2、省级企业研究院:请各地于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及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