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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 改造攻关项目(第一批)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5-18 来源: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杭数字经济办〔2019〕1号)、《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经信产数〔2020〕23号)总体安排,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第一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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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范围

列入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库、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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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程序

攻关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杭经信规划〔2019〕132号)相关条件和程序组织验收
(一)申请验收的项目企业提交《2020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验收申报书》(见附件1)正本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评审会现场。
(二)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汇总,于7月15日前行文上报杭州市经信局,附《申请验收攻关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各一份。
(三)杭州市经信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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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审计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指定审计,费用由市经信局承担。
请各地在6月10日前,将申请指定审计的项目清单汇总后行文报市经信局(详见附件4),市经信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指定审计。
未经指定审计的项目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软件以及外购技术和服务投入(详见附件3)。项目费用须单独设账核算,不得与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如项目单位在2019年度曾获得产业数字化财政补助,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从上一次投资额计算截止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