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西湖区高校经济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湖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西湖区高校经济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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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平台载体、企业等主体发挥科技创新作用,促进高校经济优质发展,根据《西湖区关于大力发展高校经济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0〕34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高校经济政策申报有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政策依据
《西湖区关于大力发展高校经济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0〕34号)(附件8)。
申报主体
1. 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的建设主体;
2. 公共服务平台、各类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科研机构、协同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平台等主体;
3. 企业主体;
4. 活动举办主体。
申报材料
(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建设:
1.西湖区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建设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主体、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3.场地产权及面积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协议);
4.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提交委托运营协议;
5.项目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
6.专项审计报告;
7.承诺书(附件6)。
(二)支持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
1.西湖区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
3.与共建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机制文件、科技成果转化文件证明;创新载体建设目标、发展规划、运营模式等材料;
4.场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产权归属和场地面积的证明、租赁协议等);
5.平台入驻企业情况清单、科技人员清单(附件3);
6.管理团队人员证明材料(载体运营管理平台管理人员社保清单或聘用合同);
7.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证明(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创始人、博士的学历证明材料,高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
8.收入证明材料(平台及入驻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
10. 服务设备清单;
11.平台建设投入支出清单(附件3)及建设资金投入证明(入账凭证、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
12.承诺书(附件6)。
(三)鼓励科技成果在西湖区内转化:
1.西湖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技术合同及登记表、备案等证明;
5. 产业化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及销售产品与技术成果关联性证明);
6.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资质证明材料;
7.其他文件(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知识产权证明等);
8.承诺书(附件6)。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市场主体开展多元化创新交流活动:
1.西湖区区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
2.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市场主体开展活动的材料(活动组织机构的相关文件、活动方案、通知、总结、合同等);
3.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经费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承诺书(附件6)。
其他事项
1.审计报告请遵照《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执行。
2.佐证材料与所证数据、名称须一致,若不一致则应说明佐证材料与所证内容的关联性。
3.享受政策的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必须在西湖区内。
4.同一项目、标准获得多项资助(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奖励)。同一项目、标准在低等次已作资助(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补足差额部分。
5.享受政策的企业迁出西湖区或注销的,须进行财政、税收清算,所享受的资助(奖励)全额退还。
6.享受政策的企业须应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7.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政策和产学研创新平台政策符合继续补助要求的,请按照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8.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所有申报材料经属地镇街、平台审核盖章后集中统一上报,所有原件备核。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附目录和页码,白皮封面胶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详细申报要求请见《西湖区高校经济政策实施细则》(附件7)。
咨询及办理:85112712、87939622(区科技局-区校合作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80号 浙江科技产业大厦7F(区校合作服务中心)
附件1:西湖区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建设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2:西湖区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3:平台入驻企业情况清单、科技人员清单、平台建设投入支出清单;
附件4:西湖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5:西湖区区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动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6:承诺书;
附件7:关于印发《西湖区高校经济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西科〔2021〕8号);
附件8:《西湖区关于大力发展高校经济的实施意见》(西委办发〔2020〕34号);
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