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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5〕1号)

更新时间:2015-6-3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市

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政办〔20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统筹政府系统智慧电子政务规划和顶层设计,整合提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水平,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努力形成标准共建、网络互通、业务协同、应用创新的智慧电子政务新局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政府系统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重要意义
  推进智慧电子政务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杭州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大发展的重要支撑,将促进政府运作模式向精简、高效、廉洁、公平转变,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二、确定工作目标
  杭州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坚持低成本、集约化、见实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特点,通过对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与业务应用系统等资源的整合,着力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智慧电子政务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以市智慧电子政务云为平台的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开创具有杭州特色的智慧政务应用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使杭州早日成为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智慧电子政务城市,全力助推杭州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
三、搭建智慧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搭建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为基础的杭州智慧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实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基础支撑、统一数据归集、统一应用发布、统一安全管理。
(一)统一规划设计。强化智慧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建立目标明确、方向统一、层级衔接、分步推进的智慧电子政务规划实施体系。
(二)统一基础支撑。强化现有政务云、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整合、升级改造工作,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电子政务云、智慧电子政务网络,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三)统一数据归集。基于市智慧电子政务云平台,搭建政务数据库,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交换中心实现政务数据统一归集,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良好格局。
(四)统一应用发布。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统一发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等应用,实现单点登录、游遍全网的目标。
(五)统一安全管理。强化智慧电子政务云、智慧电子政务网络、智慧政务应用系统安全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智慧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机制,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可控。
四、整合智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
  (一)推进智慧电子政务云平台整合。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的建设要求,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实现杭州政务云平台与浙江省政务云杭州平台的整合对接,构建市智慧电子政务云平台。共性应用和涉及跨部门应用原则上由市云平台统筹建设和提供。各部门新建非涉密项目原则上要上云建设;各部门现有设备上运行的应用系统应逐步向云平台迁移。在项目迁云前,要做好必要的设备维护,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二)加强智慧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和管理,为智慧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网络保障。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划和部署,进一步理顺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外网应用建设,促进外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市级现有业务专网要理清边界,进行合理分类,分别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逐步实现与统一智慧电子政务网络的对接和业务融合,推动数据交换和共享安全可控。
五、推进智慧电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
  (一)推进智慧电子政务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省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要求,做好政府部门主导的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与联动,支撑跨部门业务协同流程持续优化,进一步推进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电子公章、权力事项库、办件库、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等数据库的共建共享。加强数据长久保存管理工作,形成数据长久保存机制。
(二)加快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交换中心建设。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交换中心为主交换平台,原有业务数据交换系统为子交换平台,构建智慧电子政务数据交换体系。子交换平台数据逐步向主交换平台政务数据库归集,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三)推动智慧电子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交换中心数据归集共享的基础上,建设包括运行平台和开放平台等子平台的全市智慧电子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制定政务数据统一运行管理规范和开放标准,积极探索智慧电子政务数据运行、开放管理机制,安全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六、推动杭州特色智慧政务应用创新
  (一)提高决策数据服务水平。围绕市政府决策需要,以建设决策支持智慧电子政务系统为抓手,充分整合各级各部门现有办公应用和业务系统数据资源,逐步建立支撑领导决策研判的决策数据资源库,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丰富展现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数据服务。充分利用职能部门各类专业系统和智能分析模型,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评估研判,使市领导能够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政务数据保障和辅助决策能力。
(二)深化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目标,推动智慧政务应用,着力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业务创新,深入开展跨部门协同应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上,不断叠加新的创新应用,努力在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信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政务应用有新突破,实现社会生活智慧化。围绕简政放权,梳理权力清单,强化权力流程网上运行,进一步完善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
(三)提升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的电子政务水平。加强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通过对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的网络化、电子政务化管理,实现工作落实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绩效考核,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督查督办水平。
(四)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完善日常监测与风险识别、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场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功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图像采集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健全应急平台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进风险隐患、防护目标、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智慧电子政务数据库建设。
(五)完善办公业务应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围绕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拓展深化网上办公,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密级标志等技术,实现公文、信息、简报等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以及公文办理、信息采编、会议组织、值班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积极开展视频会议、移动办公等应用。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一)理顺工作职责。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实体运行机构。由市编委办牵头,进一步梳理明确政府系统智慧电子政务职责分工,形成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新格局。
(二)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杭州市‘十三五’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等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为智慧电子政务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保障。研究制定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公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政务数据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促进智慧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三)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加强对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确保相关管理规范、技术要求、实施策略、测评标准在各级各部门的一致性;建立安全保密持续监管和运维系统,提升政务数据安全管控和运维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主体责任。
(四)加强新技术和安全可靠产品应用。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云计算、大数据在电子政务应用服务中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按照国家、省制定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技术规范,积极推进新技术在行政办公、辅助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加强安全可靠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智慧电子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系统优先采用国产软硬件产品,推动试点推广。
(五)开展智慧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切实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智慧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推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由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项目预审归口申报受理部门、市财政局等部门分别对不同的智慧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绩效评估与现有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手段相衔接,作为系统运维和后期建设投资的重要参考,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各级各部门从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等方面提出评估指南,开展智慧电子政务绩效自我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六)加强队伍建设。由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在理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逐步对政府系统信息化工作队伍进行整合和优化,进一步充实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工作队伍。加强对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全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智慧电子政务意识,提高其智慧电子政务技术运用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智慧电子政务管理和服务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建立政府系统智慧电子政务培训机制,将电子政务能力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
本意见自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由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动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附件: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工作重点任务分工.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7日